按线索计费时,重复线索和无效线索都不该直接算进可结算数量,但两者的处理逻辑不同:重复线索通常发生在同一真实需求被多次记录,应合并去重;无效线索则是联系方式虚假、需求与投放范围明显不符、或无法建立有效沟通,应按事先约定的口径剔除。判断的关键不是看线索“像不像”,而是先固定识别口径,再用可复核的证据逐条标记,最后才谈结算。
很多争议的根源是把去重和有效性混成一个动作。去重解决的是“同一个人被算了几次”,有效性解决的是“这条线索是否值得付费”。两者成立的条件不同:
如果只做去重不做有效性判断,会把大量空号也算成“已去重线索”;如果只做有效性判断不做去重,同一真实客户可能被重复计费。两种口径要分别留痕,才能在下一次结算时对得上。
当线索数量出现与直觉相反的结果,比如投放量没变但可结算线索突然减少,先不要急着归因于渠道变差。更稳妥的做法是抽一批线索,按下面的证据链逐条核对:
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例外:接听失败不等于无效。号码正确但多次未接,可能只是时机问题,应归入“待跟进”而不是直接剔除。只有经过约定次数的跟进仍无法建立有效沟通,才按无效处理。这个区分会直接影响下一步——如果待跟进线索被误判为无效,你可能会错误地削减一个本来有效的投放方向。
假设某次投放产生100条表单线索,其中同一手机号在三天内提交了3次,另有8条号码为空号,5条接听后明确表示打错了。若不做区分,可能按100条计费;若只去重,可能按97条计费;若同时执行去重和有效性剔除,则按约89条进入可结算范围。这个数字只是用来说明比较方法,不代表任何实际投放结果。
关键动作是:把去重记录和无效记录分成两张清单,分别注明判断依据。这样当对方质疑数量时,你能指出哪几条是重复、哪几条是无效,而不是笼统说“质量不好”。这个动作的结果会决定下一步是调整投放定向、更换表单设置,还是重新协商计费口径。
按线索计费并不等于所有线索都自动可结算。双方需要在合作前确认:去重的时间窗口是多久,跨周或跨月的重复怎么算;无效线索由谁判定,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复核;待跟进线索在多久后转为无效。这些条件不写清楚,后续每一次结算都会重新争论。
另外要区分广告计费与自然排名服务。按线索计费属于广告投放侧的结算方式,和自然排名的服务费用不是同一件事,不能混在一起核算。如果对方把两种费用打包报价,应先拆开看清各自对应的交付内容。
最后,请求量、抓取量或某项统计归零,并不能单独证明去重或剔除做得对。它也可能是统计口径变化、追踪代码调整或投放暂停造成的。要结合上面的证据链一起看,才能判断下一步该改什么。